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6-17作者:教育发展中心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统称“三品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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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农业农村部2018年起改革现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审核、专家评审、颁发证书和证后监管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申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内容可登录:
http://www.moa.gov.cn/nybgb/2018/201805/201806/t20180620_6152703.htm
查询),目前认证程序如下:
申请人申请→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初审→逐级上报至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人及产品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申请人场检查合格→申请人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申请产品和产地环境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出具产地环境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后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颁发证书。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申请人申请→受理及文审→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环境监测→产品检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审核→绿色食品认证评审委员会认证评审→ 颁发证书。
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
申请人申请→认证机构认证受理→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检查评估→编写检查报告→综合审查评估意见→颁证委员会决议→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