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认定达到A级

发布时间:2010-11-01作者:教学部来源:

2010年10月27日上午福建省教育厅安全处黄文炳处长亲自带领“省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级别评定”考评组到学校检查考评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级别,听取了学校领导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学校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灭火器材等,仔细查看了学校提供的评级佐证材料,经考评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汇总后确认:福建经济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级别评定为975分,达到A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