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8作者:来源:

福建经济学校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安委、省社指示,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中秋、国庆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站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确保安全生产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强化事故防范,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各科室要针对当前生产和需求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隐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泄密、防破坏、防食物中毒、防雷电灾害为切入点,认真检查上述场所安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人、隐患是否排除、措施是否有力等,以确保安全。

三、深化综合整治,开展宣传教育。各科室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2号)精神,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并利用墙报、板报、电子信息等有效载体,宣传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常识,使干部职工普遍接受一次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保卫科

201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