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联合洪山派出所对走读生使用超标电动车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4-10-25作者:来源:

2014年10月24日早上,我校安办、学工部人员联合洪山派出所,对我校的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治理。

超标电动车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车,也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

(一)车辆无法上牌发证。由于“超标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车管部门无法给予注册登记和上牌,因而这部分车辆只能成为无牌无证的“黑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驶“超标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三)影响社会的稳定。超标“助力车、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四)对于我们在校生来说,更是有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很多学生购买超标车用来飙车、载人等,非常容易发生危险。

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保证学生家庭的幸福美满,我校一直强调走读生不允许骑超标电动车。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共查处五辆超标车,并通知家长到校来接受洪山派出所民警做的警告和教育。家长也表示会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再让子女骑行超标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