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作者: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发改委、教育局、农业局、科技局、经信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团委,中国人民银行各支行,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412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

    在创业引领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社厅毕业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