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闽教助中心〔2019〕21号 关于正式启用高中阶段“福建助学”APP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作者:来源: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福州一中,师大附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精神,为做好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量化评估认定工作,经研究,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正式启用“福建助学APP”(以下简称:AP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全面运用

根据闽教学〔201921号文要求,学校要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之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并指导学生通过APP系统进行线上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

二、逐级培训,扎实推进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资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APP的应用及培训工作。校内各班主任、辅导员都应参加操作培训,并按要求引导学生进行线上操作。

三、规范管理,责任到人


新上线的APP系统为3.0升级版,管理员账号将进行重新配置,为进一步规范系统应用,明确工作到人,责任到位,请各级教育局及各高中阶段学校指定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APP系统的应用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福建助学”APP管理员账户授权申请表(详见附件),于930日前逐级上报给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级系统管理人员要对学生个人信息及测评结论严格保密(除正常公示流程外),如发现存在违规公示、公布、泄露或售卖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曾文锋、林瀛,电话:0591-87091357;邮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618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福建学生资助服务热线:4000096095

 

附件:“福建助学”APP管理员账号授权申请表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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